“丝路电商”稳步发展为国际经贸合作添动力
Publication Date: 2024-05-17 Article Source: 经济参考报

日前,中国和塞尔维亚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截至目前,中国已与包括塞尔维亚在内的31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随后的2024郑州跨境电商大会“丝路电商”国际合作对接会上,与会嘉宾纷纷表示看好跨境电商未来前景,尤其是“丝路电商”稳步发展,正在为跨境电商带来新的机遇,也为国际经贸合作增添新的动力。

“朋友圈”不断扩大 开启经贸合作新空间

商务部表示,中国和塞尔维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丰硕成果,经贸合作强劲有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前景广阔。根据上述备忘录,双方将建立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加强政策沟通和经验分享,促进地方合作,开展联合研究和人员培训,鼓励两国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对接,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注入新动能。

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电子商务首席专家李鸣涛在对接会发言中指出,“丝路电商”合作得到更多国家的关注,“朋友圈”不断扩大。同时,政府间也在搭建起越来越完善的规则、标准等政策协调机制,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副主任翟伟斌分析认为,发展“丝路电商”国际合作是发挥我国电子商务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和市场规模等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的重要举措。2023年,我国与“丝路电商”伙伴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占比超过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的30%。

“丝路电商”带来的机遇从地方发展也可见一斑。以河南为例,通过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不断织密网上丝绸之路,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从2015年的384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2370多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5%以上。如今,河南产业链、供应链链结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规模和应用水平居全国前列。

顺应发展新特点“丝路电商”迈出新步伐

值得注意的是,“丝路电商”还在迈出新的步伐。商务部原副部长蒋耀平在致辞中指出,目前“丝路电商”发展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丝路电商”规则对接稳步推进,开辟国际数字治理新路径。“丝路电商”合作重视规则、标准互联互通,我国先后举办百余场政企对话会、企业对接会等活动,与伙伴国探讨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跨境数据流动等议题,与各国分享电子商务发展经验。

二是“丝路电商”专题活动成效显著,有力推动各国产销对接。为促进品牌、品质消费,我国与各国联合打造“丝路电商”品牌活动,各地立足自身优势打造特色主题活动,“双品网购节”“网上年货节”“非洲好物网购节”“买在金砖”“数商兴农”“聚合中亚云品”“网罗东盟好物”等专题活动打造了百余个“丝路电商”国别爆款,促进“丝路电商”伙伴国特色产品对接中国市场,同时增加了中国消费者足不出户“买全球”的福祉。

三是“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打造新载体开启新空间。2023年,国务院批复了在上海市创建首个“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开辟了数字贸易新通道,打造了数字经济开放新载体,助力“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大市场的形成,也将为各国跨境电商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对于如何进一步高质量推进“丝路电商”发展,蒋耀平也提出几点建议,在开拓新合作方面,要顺应“丝路电商”发展特点,依靠与伙伴国协同优势,聚焦电子商务制度开放、主体培育、机制合作等重点领域,探索形成“丝路电商”发展新范式,打造合作共赢新生态,不断扩大“丝路电商”“朋友圈”。

在建设新载体方面,通过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充分发挥制度创新、产业发展和综合服务等方面优势,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在积极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中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探索地方参与“丝路电商”国际合作的示范路径,加快对接国际数字经贸规则,推动“丝路电商”合作再上新台阶。

在发展新业态方面,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积极推动跨境直播、全托管、半托管、外贸综合服务、海外仓等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共建国家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丝路电商”服务,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在打造新品牌方面,要构建集商品展示、交易、支付、物流于一体的“丝路电商”数字平台,提供一站式“丝路电商”服务。通过跨境电商展会、论坛及社交媒体等多渠道宣传“丝路电商”品牌,提升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丝路电商”品牌国际竞争力,助力全球贸易繁荣发展。

展望未来,蒋耀平认为,随着数字化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市场持续繁荣,“丝路电商”国际合作舞台将愈加广阔,成为各国共享市场红利的全新机遇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