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贸易数字化推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Publication Date: 2024-07-12 Article Source: 国际商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随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数字贸易正成为全球贸易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为深入探讨数字贸易领域的重要问题,加强学术交流,凝聚政策智慧,日前,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第二届数字贸易论坛在南开大学举行,与会嘉宾以“数字贸易发展与新质生产力”为主题,共同研讨了数字贸易领域的前沿问题。

以新质生产力驱动贸易强国建设

“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推动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资料这三方面要素的跃升,而数字化是实现新旧市场要素变迁的一个重要推手。”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秘书长洪俊杰在主旨演讲中指出,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并由此形成数字生产力。数字生产力是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具备数字素养的劳动者通过推动数据要素网络化共享、系统化整合、协作化开放和高效化利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从而形成新质生产力。

“数字技术创造了新的贸易业态,提高了跨境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特别是为中国的中小微型企业出海显著降低了成本和门槛。”洪俊杰称,企业可以通过对数据资源进行加工、创新、转化,为新产品、新模式作支撑。“如对出行时间、人流量等数据的挖掘分析与应用,便利了共享单车、共享充电桩等共享经济模式的推广。数据虚拟空间具有共享属性,不同国家劳动者可以通过网络共同协作,加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投入市场的速度。”

与此同时,洪俊杰还表示,当前中国数字贸易发展仍面临不小的挑战,例如确权问题、数据交易问题、分级分类管理问题等。对此,他建议有关部门以发展和包容为导向构建一套数字治理规则体系,从而保障数字贸易健康发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院长、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秘书长唐宜红表示,以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服务贸易为代表的数字贸易迅速发展,形成新的贸易业态,在成为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重要推动力的同时,也使国际贸易中的多个环节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对此,广大科研人员应密切关注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沿动态,对数字时代的经济现象加深理解,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作为研究工具,为数字时代的国际贸易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促进贸易设施、撮合、服务等数字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十四五”商务规划》指出,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政策环境,推动“数字强贸”;《“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则提出,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

“从上述文件不难看出,数字贸易和贸易数字化总是连在一起表述。”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指出,贸易数字化与数字贸易是一体两面的关系。“贸易数字化是过程,包括贸易全链条全环节数字化。数字贸易可以理解为是贸易数字化的结果,即以数字化手段实现货物和服务的跨境交易,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李俊表示。

谈及如何以贸易数字化推进数字贸易更好发展,李俊建议,促进贸易设施数字化,提升口岸通关、物流仓储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夯实数字贸易发展数字底座;促进贸易开发数字化,提升展览展示、线上推广、客户信息搜索、精准营销能力,发展数字广告、数字营销等服务贸易;促进贸易撮合数字化,丰富消费品和工业品的跨境电商业态,增强交易平台竞争力,巩固提升跨境电商发展优势;促进贸易执行数字化,发展数字物流、数字支付、数字金融保险等,提升数字交付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促进贸易服务数字化,提升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信用证等贸易单据和企业售后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数字贸易发展水平;促进贸易主体数字化,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数字化水平,不断增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竞争力。

“此外,还应积极参与贸易数字化规则制定,加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和标准、电子单据法律地位和标准等国际衔接,提升数字贸易(贸易数字化)规则互联互通水平。”李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