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细则本周收官 专家呼吁给民资平等地位
发布时间: 2012-06-29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根据国务院要求,今年上半年即6月底前,民间投资“新36条”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实施细则都将全部出台完毕。截至目前,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铁路等领域细则已经相继出台。这些行业细则中都明确提出要给予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平等的准入待遇。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更是中国改革开放重要的标志,但至今,其所处的地位、受到的待遇仍然与其所担负的责任和实际所做的贡献不匹配。专家们表示,如果现状不改变,再多鼓励的细则都很难吸引“一朝被蛇咬”的民间资本。
  近来,云南白药股权纠纷、太子奶所有权归属之争、“王老吉”商标案之争引起了人们普遍关注。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6月25日召开的“法制环境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上,仍在进行中的云南白药的股权纠纷引来了众多专家的关注和热议。
  2009年1月4日,红塔集团将其持有的云南白药股权以2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陈发树,当年9月陈发树付清转让价款。而直到2012年1月,红塔集团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才出具意见,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拒绝转让;2012年4月,陈发树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行政复议,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其还具有企业身份,将行政复议拒绝,2012年5月7日,陈发树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裁定书称,该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陈发树欲诉无门。
  虽然到目前为止事件仍在进行,但与会的法学专家和经济学家对结果的预期普遍悲观,但他们仍希望能借由这个事件为民间资本争取到市场经济中平等的地位。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樊纲表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由于国有企业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太多,给实际操作也带来诸多阻力。他认为,最小化国有资产是最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表示,不能用国有资产保护的口号来压制民营经济,否则会使民营企业越来越少,只剩下国有企业一枝独秀,那么,经济改革开放30多年来建立起来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就会被破坏。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和副所长向松祚表示,这些纠纷案件中折射出的是我国经济发展制度变革中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国很难真正成为一个经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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