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我国民间投资规模近两年大幅增加
发布时间: 2012-08-08 文章来源: 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司有关负责人7日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两年来我国民间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明显扩大,成为支撑投资增长的重要“稳定器”。最新数据表明,今年以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教育等领域的政策措施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这位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2010年5月“新36条”出台时,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1.2%。此后两年多,民间投资规模大幅增加,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总规模达到9.37万亿元,大约比2010年同期翻了一番,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所占比重达到62.1%。
 

     他说,今年上半年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教育、卫生行业的民间投资分别增长89.2%、40.2%、43.1%,比行业平均增速高出85.9、22.8和21.5个百分点,这“表明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的政策措施已经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2010年5月以来,民间投资增速始终高于同期整体投资增速,更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速。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增速有所放缓,但仍然达到了25.8%,比同期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速高5.4个百分点,比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高12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和宏观调控作用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缓,特别是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同比明显回落。但民间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为稳定投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占三分之一以上,而制造业投资中民间投资占80%以上。今年以来制造业投资增速一直稳定在24%-25%,主要归功于民间投资的平稳增长。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支撑投资增长的重要“稳定器”。
 

     与此同时,民间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分布更趋均衡。这位负责人说,民间投资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公共设施、教育、卫生等垄断行业和公共事业领域投资中的比重一直较低,随着民间投资新36条和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实施,近期这些行业的民间投资增长很快,显著高于同期行业平均增速。
 

     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规定,通称“非公经济36条”。
 

     两年前,《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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